带颈对焊法兰是指带颈的并有圆管过渡的并与管子对焊连接的法兰。对焊法兰适用于压力或温度大幅度波动的管线或高温、高压及低温的管道,也用于输送价格昂贵、易燃、易爆介质的管路上。对焊法兰不易变形,密封好,应用广泛,公称压力pn在16mpa左右。
技术要求: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定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 2、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圆环,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 3、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4、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