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更重要的是,保险查询做成了产品当中的战斗机,不惧任何竞争对手的攻击。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之一。基本内容包括: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保障项目分为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两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作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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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的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烧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约定合同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合同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烧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约定合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合同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