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石家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出申请应具备相关条件,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一致同意就相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费用由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
石家庄市住建局制定发布了《石家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符合“业主自愿,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公平合理,方便群众,统筹兼顾,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经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出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二)单位产权的房屋应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等,应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经本栋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建筑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